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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07-08

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专业兴趣和特长,推进形成因材施教、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潍院政字〔2024〕3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1. 成立工作组

1、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该小组负责制定本工作方案,向学院师生解读《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本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

2、成立学院转专业专家小组,该小组负责转专业学生的面试考核。

  1. 招收计划

1、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的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材料和电子科学与技术(歌尔)专业接收转专业本科学生,应用电子技术(专科)接收转专业专科学生。

2、各专业拟招收转专业学生计划

专业名称

计划接收人数

备注

物理学

15

普本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20

普本

电子科学与技术

20

普本

通信工程        

20

普本

电子信息材料

15

普本

电子科学与技术(歌尔)

15

普本

应用电子技术(专科)

15

普专

  1. 资格要求

(一)申请转入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的学生,在符合《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转专业条件的基础上,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要求:

1、高考选考科目中包括物理;

2、本学院专业均要求申请者原专业为理工类,且修读过高等数学A(一)和高等数学A(二),代码分别为A051001和A051002。

(二)对申请转出和转入的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的学生,资格审核以下情况不予通过:

1、处于休学、保留学籍、预警、处分期;

2、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有补考、重修记录且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专业内排名不在前30%(含);

3、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年级学生;

4、专升本、春季高考招生、“3+2”“3+4”贯通分段培养学生;

5、转入与转出专业属于不同培养层次或不同录取批次;

6、已转过一次专业。

  1. 选拔考核

(一)若申请转入学生数超出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计划接收人数,将对学生进行考核选拔,择优录取。

1、申请转入学生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原专业前10%的(此类学生数不超过计划数的情况下),经本人自愿申请可免考核录取。

2、考核选拔以面试方式进行,由学生自我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组成。学生自我陈述主要包括: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转专业成功后的发展规划、数理基础与计算机应用能力、学习状况、生活状况等。重点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学习能力,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面试教师提问在5分钟左右,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参加面试的同学面试时须提供成绩单及获奖证明材料。

(二)根据考核结果初步拟定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学校印发文件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1. 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录取的学生,其学籍档案自转入学期移交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负责转专业学生转入后的档案管理。

(二)转入学期开学,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带着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校园卡),到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1. 学业课程管理

(一)学生转专业后,学业严格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

(二)转专业学生已修读且通过考试获得的课程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按照课程置换程序申请课程置换。

(三)转专业学生已修读且通过考试获得的课程学分,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可申请学分置换,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四)对于尚未修读但属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且无法通过课程和学分置换获得学分的,学生应在后续学习中申请补修相应课程,并在毕业前获得学分,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

  1. 其他说明

1、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本实施方法由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负责解释。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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