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电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符合党员标准的优秀学生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潍坊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程(2024)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学生党员的要求
全面推行公开民主推荐、备案审查、全程公示、全程纪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扩大民主、严格程序、落实责任,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发展学生党员的标准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把真学真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发展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通过专题学习、理论宣讲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一贯表现同在重大事件中的政治立场、关键时刻的现实表现结合起来,把学术成果、学业成绩同参加集体活动、服务师生的情况结合起来,把个人思想汇报、自我评价同党员、师生反映结合起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进行政治审查,确保新发展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
三、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条件
(一)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成绩合格并经学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二)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
(三)综合素质优秀,近两个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应不低于本专业(班级)前50%,无挂科,及无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创新创业、研究著作、文体竞赛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
(四)获得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之一或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校级及校级以上个人荣誉。奖项根据名称设置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四、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程序
(一)提交申请。符合发展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须自愿向学生党支部申请成为党员发展对象,按时填报《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申请表》(见附件),并准备好答辩支撑材料。各班团支书初步审查申请人员资格和材料,汇总申请材料统一上交学院分党校。(分党校商超13616336789)
(二)现场答辩。通过学生党支部申请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学院规定进行现场答辩,答辩须准备PPT,答辩PPT内容主要以思想政治、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学生工作、获得荣誉等相关佐证材料,时间为3分钟,需要在班级中答辩。答辩材料等答辩完后上交分党校(商超13616336789)
(三)民主推荐。“双推荐”:班级团组织推荐,学生党支部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公开唱票。
班级团组织推荐:从所在班级现场抽选3-5人为唱票人、监票人、书记人员进行唱票,通过统计得票情况。当场宣布参加投票人员总数、回收投票数目、有效投票数目、无效投票数目、弃权人数。投票结果等上交分党校。
学生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会,现场抽选3-5人为唱票人、监票人、书记人员进行唱票,现场统计得票情况。
学院党委派人旁听民主推荐会,党支部支委会综合谈论研究确定党员发展对象人选。上报学院党委会,党委会开会通过后确定新一批党员发展对象。
(四)组织好发展对象公示、确定入党介绍人、政治审查、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等工作。
五、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自2024年6月1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
(二)具体要求:凡在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期间出现拉票、弄虚作假等违纪问题和政治审查、发展对象培训考核不合格等现象,一律取消党员发展对象资格。
六、接收预备党员
发展对象经过政治审查和集中培训,经过支部委员会审查、物电学院党委审核后合格的发展对象,在一个月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依据《潍坊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程(2024)27号》接受预备党员,归档材料,并做好后续培养教育工作。
潍坊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党委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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