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潍坊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程(2024)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原则
全面推行公开民主推荐、备案审查、全程公示、全程纪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扩大民主、严格程序、落实责任,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条件
(一)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成绩合格并经学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二)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
(三)综合素质优秀,近两个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应不低于本专业(班级)前50%,无挂科,及无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创新创业、研究著作、文体竞赛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
(四)获得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之一或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校级及校级以上个人荣誉。奖项根据名称设置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三、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程序
(一)提交申请。符合发展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须自愿向学生党支部申请成为党员发展对象,按时填报《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申请表》(见附件),并准备好答辩支撑材料。各班团支书初步审查申请人员资格和材料,汇总申请材料统一上交学生党团建设中心。(分党校党建服务中心张贵鑫13854915252)
(二)现场答辩。通过学生党支部申请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学院规定进行现场答辩,答辩须准备PPT,答辩PPT内容主要以思想政治、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学生工作、获得荣誉等相关佐证材料,时间为3分钟,需要在班级中答辩。答辩材料等答辩完后上交党建中心(张贵鑫13854915252)
(三)民主推荐。“双推荐”:班级团组织推荐,学生党支部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公开唱票。
班级团组织推荐:从所在班级现场抽选3-5人为唱票人、监票人、书记人员进行唱票,通过统计得票情况。当场宣布参加投票人员总数、回收投票数目、有效投票数目、无效投票数目、弃权人数。投票结果等上交学生党团建设中心。
学生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会,现场抽选3-5人为唱票人、监票人、书记人员进行唱票,现场统计得票情况。
学院党委派人参加民主推荐会,并在会议记录和推荐结果上签字。
(四)组织好发展对象公示、确定入党介绍人、政治审查、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等工作。
四、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自2024年 月 日开始,至 月 日结束,分批次进行。
(二)具体要求:凡在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期间出现拉票、弄虚作假等违纪问题和政治审查、发展对象培训考核不合格等现象,一律取消党员发展对象资格。
潍坊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党委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