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精神,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的民主监督,现将2023上半年接收预备党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接收预备党员的基本信息:
公示期内,教职工、学生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党支部反映。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公示期:2023年6月1日到2023年6月7日,共7天。
联系电话:0536-8785277
联系人:商超
办公地点:5303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3年6月1日
2025-09-19
2025-09-19
2025-09-10
2025-09-10
2025-09-08
2025-09-03
2025-09-01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