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大学IT考试考场及场次时间安排.doc
2011-12-202011-2012-1第16周学生工作通报.doc
2011-12-202011-2012-1第15周学生工作通报.doc
2011-12-19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本学期大学外语统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要求,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王守伦任组长,澹凡忠、王勇任副组长,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同时,省考试院市招办将派巡视员检查、指导考试工作。 二、考试时间 语种级别 考试日期时间 英语四级 12月17日(周六) 9:00—11:20 英语六级 12月17日(周六)15:00—17:20 三、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考场分布在3、6、7、8号教学楼,设置情况如下(请各学院及时张贴公布,并提醒考生确认考场地点): 语种级别 语言级别代码 起止考场号 考场个数 考场地点 英语四级 1 001—041 41 3号教学楼(至善楼) 英语四级 1 042—083 42 6号教学楼(致远楼) 英语四级 1 084—143 60 7号教学楼(天一楼) 英语四级 1 144—227 84 8号教学楼(人合楼) 英语六级 2 001—041 41 3号教学楼 英语六级 2 042—127 86 8号教学楼 注:四级具体考场所在教室号考前1天约17:00在各教学楼前张贴公布 学校代码:37171 校区代码:1 四、监考员安排 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监考员,具体组织要求另行通知。本次考试规模很大,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积极配合。考试监考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教学任务,各监考教师要认真对待,认真学习考务培训材料,CET监考员守则,熟悉考试程序和要求(考试科目不同,考试程序也不同),切实履行职责,避免出错,若出现较大失误,按教学事故处理。 考务会时间:12月15日(周四)下午4:20;地点:参加监考所在教学楼的考务办(各部门监考报名时,由教务处通知所在教学楼及考务办,也请及时询问)。各教学单位要提醒所有监考教师准时参加考务会及监考,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找人代替,并通知教务处。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英语四级、六级听力均用调频台播放,具体工作由外语学院负责,请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考生考试用收音机自备,并用耳机收听,严禁不用耳机,影响他人。从考试前1小时开始,学校调频台将播放统一信号,以便调试收音机。四级循环播放如下信息:潍坊学院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听力调频台,请考生注意调试。六级循环播放如下信息:潍坊学院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听力调频台,请考生注意调试(英语四级上午8:00—10:00,英语六级下午2:00—4:00一直播放调试信息)。 2、各学院要提前通知考生一律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考生必须于考前将所有证件办理好,三证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准参加考试。考生因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未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监考人员要根据各考场配发的考生相片存根认真查验、核对证件,严格考试纪律,杜绝作弊现象。凡是教务处组织的考试,没有准考证或身份证的一律不准入场,没有学生证的必须提前到所在学院开好证明,辅导员签字,贴照片并在照片上压盖学院公章,并在考试前到考务办公室审核开证明,没有学院证明的原则上不准入场。 3、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的考前教育工作,要求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于违纪作弊者,将按教育厅和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严禁考生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考场,如果考生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区,将按违纪处理,如果使用,将按作弊处理。考试时,巡视员将使用探测仪检查手机等通讯工具,无论是否开机使用,一经发现都将收缴,严禁使用无线发射等高科技手段作弊,考试过程中将配备专用探测仪进行检测,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各学院要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生守则》,要按考试要求,认真填涂答题卡等。若不按要求答题,造成成绩差错等,由考生个人负责。 5、考生提前20分钟入场。 6、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经研究决定,考试过程中教学楼封闭,各教学楼具体封楼时间如下,请各学院提前做好调课等安排: 教学楼 封楼时间 6、7号教学楼 12月16日(周五)下午5:30至12月17日(周六)上午12:30 3、8号教学楼 12月16日(周五)下午5:30至12月17日(周六)下午6:00 7、各有关学院必须要求学生将各自物品全部带走。 8、本次考试我院设举报电话:8785170 9、友情提示:近期接省考试院通知,有骗子通过各种途径出售假答案非法牟利,请考生不要心存侥幸,以免上当受骗,考试须凭实力,诚信应考,请同学们不要寻找所谓捷径,更不要违纪作弊,后悔莫及。与其费尽心机上当,不如集中精力备考。 附件1:CET考生守则 附件2:CET监考员守则 附件3:英语四级考试监考操作规程(英语六级、小语种参照相应规程执行) 教务处 2011年12月12日 附件1 CET考生守则 一、 按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2:45开始)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后(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三、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六、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七、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八、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纸等离开考场。 十一、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附件2 CET监考员守则 1、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监考工作。 3、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手机必须关机。 4、考前领取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级别、语种、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 5、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考试结束前,未经主考同意,不得擅自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6、考生入场时,要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统一规定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准考证上的考场号等是否与本考场相符,并要求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自己的姓名后签字。考生入场时间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15:00)后,监考员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7、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8、试卷启封时,如发现试卷差错,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程序换取备用试卷;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的试卷时,应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向考点主考报告,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9、考点开始考试的统一信号发出时,向考生宣布考试开始。 10、听力部分考试进行时,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以免影响考试。 11、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12、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考及时处理,记入考场记录单。 13、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14、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有权制止未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允许的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15、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睡觉、抄做试题等)。 16、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不得拆封缺考考生和多余的空白试卷,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试卷,也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规行为。监考员违规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1-12-15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2年1月1日(星期日)至3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二、几点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全、祥和、文明、愉快的节假日。 2.节假日期间,学校在行政办公楼516房间设总值班室(值班电话8785100),负责学校的值班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并将值班表(包括值班人姓名、值班时间、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于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5:00前报送办公室行政科(电子信箱:xingzhengke@wfu.edu.cn)。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值班期间遇到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3.请各单位(部门)安排好在校学生节假日期间的生活,做好饮食安全、水电暖供给等各项保障工作。 4.请保卫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校园巡逻及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节假日期间外来人员进出校园的登记工作,确保校园生活安全有序。 办 公 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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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