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第四届“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评选资料
2021-03-24
 

潍坊学院第四届“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评选相关资料













 一、潍坊学院“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流程

1、发布通知:2021325日,发布潍坊学院第四届“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评选通知。

2、院系筹备:2021330日前,二级学院成立“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院系学生联络员,学生联络员加入潍院“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学生联络员钉钉群。

3、院系初评:202147日前,院系评选出推荐学生名单(在校生数1500人以下(含1500人)的学院推荐不超过2名,15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不超过3名),并提报相关材料。材料报送至物电学院学工办(明正楼5303室),联系人:安然17861265569  8785277

4、学校审核:2021412日前,学校利用学工管理系统对参评学生进行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资格审核,公布校级终评入围学生名单。

5、网络投票2021414-15日组织校级终评入围学生在“潍院晒福”微信平台报名,2021417-21日进行网络投票。

6、校级终评2021430日,举行“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校级终评现场答辩。

7、公示颁奖:20215511日,公示终评综合成绩。择机进行颁奖仪式(以具体通知为准)



  1. 潍坊学院“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学生联络员钉钉群

院系“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学生联络员在330日前加入潍院“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学生联络员钉钉群,按要求提交《潍坊学院“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院系初评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等相关资料等。联系人:安然17861265569,办公电话8785277






三、潍坊学院“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院系初评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

序号

学院名称

推荐人数

参评学生姓名

参评学生手机号码

专业

年级

备注

1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可自主

添行





2












3












4












5




































































 计










四、各学院“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初评推荐人员需提交材料

1、潍坊学院“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推荐情况一览表(电子版Excel格式);

2、潍坊学院“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填后打印)

3、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1份)

4、个人学习成绩1份(盖教务处公章)

5、个人佐证材料清单及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证书、专利、获奖等,盖院系公章)

6、个人参评PPT(时间控制在3分钟)

7、个人展示视频(时间控制在3分钟)(先行准备,用于网络投票及颁奖环节)

8、院系推荐语(先行准备350字以内,用于颁奖环节)


以上材料1-6项请以院系为单位,在47日前纸质版交到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明正楼5303室),电子版发至wudianxinmeiti@qq.com。报送,联系人:安然17861265569,办公电话8785277



五、潍坊学院“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评选微信平台报名及投票流程(网络投票环节)

(一)关注微信公众号“潍院晒福”

微信搜索公众号“潍院晒福” 或添加微信号“weiyuanshaifu201506”,或扫下方二维码,关注“潍院晒福”微信公众号。

(二)各院系参评学生上传展示资料

1、关注微信公众号“潍院晒福”后,在41518:00,点击下方菜单“报名参选”,上传报名资料,根据上传次序编排投票编号。如遇技术故障无法上传报名资料,可发送至联络员钉钉群。

2、上传资料准备。

 ①个人简历。微软Word文件,不超过500字的个人介绍(个人简介、综合表现、主要成就或荣誉等)。

 ②个人照片。本人近期正面照,图片格式,推荐jpg/gif格式。不超过1M,宽高比为3:2300像素*300像素)。

 ③展示视频。先将拍摄或制作的视频资料(3分钟)上传至腾讯视频网站,并保证上传的视频已被审核通过。用浏览器搜索“腾讯视频网页版”,进入后搜索个人上传的视频,点击左下方分享,然后复制通用代码。

(三)微信平台投票与计票

1.投票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 “潍院晒福” 后,候选人资料发布后,后台回复:晒福投票,即可获得投票链接(投票期内一直有效),点击链接可直接搜索姓名或编号投票,也可转发微信好友、微信朋友圈争取投票支持。

2.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投票只能在微信客户端进行,投票期内,一个微信号最多可给十名参评学生各投一票

3.投票过程中,如出现未投票但显示“已投票”的状况,请关闭无线网络再进行投票。

4.为保证奖学金评选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此次投票和票数变化后台严格监控,如发现投票异常和刷票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封锁帐号,永久取消在校期间的参赛资格,并严厉处分。
    5.
投票期限及计票规则:417800投票开始,42118:00结束计票。参评学生网络投票的得票数超过所在二级学院在校生数计50分,在此基础上每得1000票计10分,达到100分为止。投票成绩按10%计入总分。

六、潍坊学院“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审批表(样表)


七、潍坊学院“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成长成才信念,坚持专业知识学习与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并重,智商与情商协调发展,培养会做人、会做事、能成事的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由我校优秀校友、山东潍坊鑫源金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曲金民先生捐资设立,其前身为潍坊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曲金民·未来之星”奖学金。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  “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设特别奖、全额奖、提名奖3个奖项,奖励标准分别为12000元、10000元、2000元。

第四条  “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评选学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同一评选范围内位于前20%,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具有较强的意志力、沟通力、变通力、学习力、人格魅力(简称“五力”)。

第三章  奖励对象与名额分配

第五条  “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潍坊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经初评后推荐规定数额的学生进入学校终评,在校生数1500人以下(含1500人)的学院推荐不超过2名,15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不超过3名。经学校终评,确定特别奖2名、全额奖10名、提名奖1015名。

第四章  评选

第七条  “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  “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的评选实行“两级评选、两级公示”制度。“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产生后,在学院、学校两个层次和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九条  学校成立“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和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第十条  “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的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通过选手自我介绍、自我展示、公众投票、公开演讲、综合评比、评委投票等形式进行。其中,初评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终评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初评。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递交《潍坊学院“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各二级学院评选工作小组通过个人展示、现场答辩等方式,对参评学生进行评价,择优确定参加学校终评的学生名单。

(二)终评。参评学生将自己的照片、简介、3分钟以内的视频资料上传至“晒福·未来之星”微信平台,进行风采展示。在1周时间内,公众对参评学生进行网络投票,得票数达到所在二级学院在校生数计50分,每超过1000票计10分,达到100分为止。投票成绩按10%计入总分。

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委对入围校级终评的选手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评价成绩加投票成绩为参评学生总成绩。

第五章  平台搭建及投票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建设“晒福·未来之星”微信平台,微信平台功能包括文章推送、评选手机端主页、选手展示、视频展示、投票(投票展示在主页,投票功能由微信内部回复进行)、投票统计汇总等;手机端主要模块有:活动介绍、评选规则、选手查询(编号、姓名)、典型成才案例、创业成功案例、“五力”培养等。所有视频调取腾讯视频。

第十二条  投票规则:

(一)终评阶段,关注微信公众号“晒福·未来之星”,点击下方菜单“报名参选”,填写报名资料,上传个人资料,获得报名编号。

(三)投票人员不仅限于潍坊学院师生,也可通过个人朋友圈进行宣传。关注“晒福·未来之星”微信公众号后,回复“投票”,进入投票页面后输入名字或编号检索,即可投票。一个微信号最多可给十名参评学生各投一票。

(四)后台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监测,恶意刷票、作弊、篡改、视频及文字内容或违反法律法规者,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六章  颁奖

第十三条  学校举行表彰会,为获奖同学颁奖,并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未尽事宜,由学校和出资方协商解决,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潍坊学院“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评选办法》(潍院政字〔2015102号)同时废止





附件:潍坊学院“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审批表











附件:

潍坊学院“晒福·未来之星”奖学金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所在学院


班级


专业


入学时间


职务


学年综合测评及名次















(章)

年     月     日






(章)

年     月     日

注:该表一式2份,学院存档1份,存入学生档案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