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下发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文件精神。
二、负责制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计划,指导和组织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三、负责制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价体系和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组织人员定期检查、监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开展大学生思想调研工作,掌握大学生思想动态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积极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
五、指导和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建设,加强德育课程研究和“六进”工作研究,组织对辅导员进行学习培训,进一步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渠道、新形式。
六、组织筹备定期召开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讨会,交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会和经验,按有关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报送学院审批、表彰和奖励。
七、负责建立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档案。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