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 坊 学 院 文 件
潍坊学院政字〔2010〕66号
潍坊学院
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试行)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潍坊学院学分制暂行办法》、《中共潍坊学院委员会潍坊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学校决定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现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宽基础、多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培养要求,因材施教,分类培养,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全面发展。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以学校定位为依据,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核心,以优化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为重点内容,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修订原则
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充分体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教育思想,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都能得到良好的发展。通过学习,使学生具备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和能力结构。
2.以此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课程体系改革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考核方式的改革,构建新的课程平台,加大选修课程开设比例,积极推进学分制改革。坚持计算机、英语、体育教学保持四年不断线原则,进一步改进教学方式。
3.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充分体现整体优化的原则,科学处理好各教学环节之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关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动手动脑能力。
4.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坚持控制学时总量的原则,为给学生留出更大的自主学习空间,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要进一步压缩学时,控制学时总量。
5.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同时要体现特色。各专业在发挥原有特色、优势的基础上,通过继承、借鉴和创新,努力突出专业特色,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基本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应使学生通过学习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学习、交流、适应、创新、实践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康的心理和强健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四、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框架
1.修业年限与学分要求
学制:4年。
修业年限:3-6年。
学期安排:学校原则上实行每学年两学期制,其中第一学期19周,第八学期17周,其余学期20周。
学分规定:4年制本科专业课内总学分控制在155学分以内。
2.总学时及学时分配
从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出发,突出学生自主选择性,适当降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内总学时,合理安排教学全过程的学时分布、课内与课外的学时比例和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学时比例等。
工农科类专业课内理论总学时(包含实验)原则上控制在2200学时以内;文理科类专业课内理论总学时(包含实验)原则上控制在2400学时以内。
每周课内学时原则上控制在22学时以内(第一、二学期可适当加大)。
课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人才培养方案中各类课程课内学时所占课内总学时的比例:必修课占70%左右;选修课占30%左右。
3.实践教学环节
工农科类专业集中进行的实践环节安排30周左右;文理科类专业集中进行的实践环节安排20周左右。
4.学分计算
一般按照理论课每18学时计1学分,实践环节每1周计1学分,统一圆整为0.5的倍数。
五、课程结构体系
进一步优化和构建平台加模块的总体框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总体分为三个课程平台,由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学科基础课程平台和专业课程平台构成,每个平台设有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模块。
1.通识教育课程平台
通识教育课程平台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由学校统一安排。该平台的必修课模块主要按照教育部的基本要求,体现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体育、计算机基础等。该平台选修课模块主要是拓宽学生知识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全面发展。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指全校各专业学生都要修读的课程,占课内总学时的25%左右。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指各学科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课程,本科专业学生应该修满13学分,占课内总学时的10%左右。
2.学科基础课程平台
学科基础课程平台面向同一学科群各专业学生开设,该课程平台一般要涵盖学科的主要基础课程。该平台的必修课模块主要体现对本学科群各专业学生基础知识的统一要求,选修课模块为拓宽学生的专业视野而设置。对于覆盖面较大的数学、物理、教育类课程、大学语文等基础课程,由相关学院开设不同类型的课程供各专业选择(见附件2)。对于覆盖面较大的交叉开设的管理学基础、美术学基础、艺术素质教育等课程,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整合师资力量,采用“逻辑集中,物理分散”的方式成立虚拟教研室,统一规划课程建设和课程的开设。
3.专业课程平台
专业课程平台面向本专业学生开设,该平台的必修课模块是本专业的核心课程,主要体现各专业对学生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基本要求。选修课模块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成组开设,体现专业方向特色,一部分为丰富或深化学生的专业知识而设置,应具有学术性、前沿性、拓展性等特点。专业方向课程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和招生数量,每个专业设2-3个专业培养方向课程模块(新建专业、招生数量较少的专业可暂设一个课程模块),实行分类培养。有条件的专业,可开设由名师名家系列讲座组成的专业选修课。
4.集中进行的实践环节主要由军训、公益劳动、课程设计、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组成。
入学之初安排2周军训。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时间(周数)由学校统一规定(见附件3)。
六、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具体格式见附件5)
内容包括:(1)培养目标;(2)业务培养规格;(3)学制及修业年限;(4)授予学位;(5)主要课程;(6)学时分配比例及毕业要求;(7)教学环节时间分配表;(8)课程设置。
七、说明
1.通识教育必修课按照本意见规定的学期、学时开设(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理论课按照国家规定的学分统一安排,本着课内教学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实施,课外完成5.5学分。
3.要注重外语应用能力的培养。外语教学保证全程教学不断线,一、二年级必修,课外完成4学分,实行分级教学(音体美专业除外);三、四年级开设外语类公共选修课和专业外语。具备条件的专业可安排适量的课程实行双语教学。加强外语应用能力的训练。
4.坚持计算机全程教学与应用。按大学IT和计算机应用2个层次开设。大学IT根据山东省课程改革的基本思路,采用模块化教学,选择其中8个课程模块作为必修课,采取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一体化教学模式,全校各专业统一开设;选择12个计算机专题内容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作为必修课内容的深化与拓展。强化计算机网络的教学与实践,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计算机在专业中的应用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开设。
5.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教育类课程、大学语文等覆盖面较大的跨院课程从本意见附件2所列课型中选择开设,如对课程内容、开设时间等有特殊要求,须与开课单位协商,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6.除学校统一安排的通识教育必修课考试课程外,每个专业要指定22门左右主要专业课程作为考试课程(即学位课程)。原则上每学期每专业安排考试课不超过4门。
7.专业课程要小型化,每门课程一般为2学分。专业选修课程开出量一般为要求学生修读数量的2-3倍。
8.加强实践教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生进行自主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动手动脑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加实践学分,提高实践教学课时比例,完善各专业教学实践环节的质量标准,建立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要敢于突破传统的实践教学模式,有所创新,探索与社会科技、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内容和形式。有实验的理论课程要明确注明实验时数。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应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类专业应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
9.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活动,设立创新学分。创新学分可替代部分通识教育选修课或专业任选课学分,具体规定见《潍坊学院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10.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体现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精神,要求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按“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学习领域”选修相近专业的知识,扩大知识面,使学生能尽快适应新课程体系教学要求,增强就业竞争力。
教师教育专业的教育类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教师口语、课程教学论)列入教师教育专业限定选修课,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必选。
11.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毕业学生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水平以上,其中语言文学类专业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12.以下几个环节不占课内学时,课外时间完成,共计14.5学分。包括:
(1)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外完成5.5学分;
(2)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大学英语网络学习软件每周进行1学时的网上自主学习,共70学时,计4学分;
(3)军事理论作为必修课以多媒体网络教学方式集中授课,开设36学时,计1学分;
(4)形势与政策由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与各学院协商安排,以讲座形式讲授,计2学分;
(5)大学生就业指导作为必修课以多媒体网络教学方式和讲座形式开设,结合毕业教育集中授课36学时,计1学分;
(6)毕业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者,计1学分。
13.参照4年制本科专业要求,5年制本科专业的课内总学分和总学时按5/4比例修订。
14.专科人才培养方案以就业为导向,根据专业特点积极进行改革,采用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说明如下:
(1)3年制专科毕业生原则上应修满3/4本科总学分(总学时);
(2)通识教育必修课按规定的时间、学时开设,具体见附件6;
(3)专科部分跨院部基础课开设见附件7。
15.本次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从2010级开始实施。
附件:1.通识教育课程一览表
2.部分跨院基础课开设课型
3.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周数)
4.课程编号办法
5.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格式
6.专科通识教育课程一览表
7.专科部分跨院部基础课开设课型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