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3

学生工作处〔2017〕10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省、市、学校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种类及金额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保险费用一年一缴,一档180元/人.年,二档310元/人.年。

(二)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保险费用一年一缴,50元/人.年。

注:上述两种保险期限都为1年,起始日期为2018.01.01-2018.12.31

二、完成期限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请各单位务必于2017.12.20日前完成参保工作。

三、参保学生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1、2013级建筑学专业、学前教育五年一贯制已在大一入校时缴费(一投五年)投保学生,不再缴费,由学校负责直接续保即可。

2、自2014级学生始,保险费用改为一年一缴,因此2014级、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需缴费参加本次保险(2013级建筑学、学前教育五年一贯制大一入学时未参保的学生,如想参加2018年的保险,可按新标准选择保险缴费档次参保)

3、已在老家参加2018年保险的学生,无需重复参保,但须向所在学院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开具的参保证明(加盖公章的电子版也可)。

(二)学生意外伤害医疗商业保险

1、2013级建筑学专业、学前教育五年一贯制学生和2014级学生在大一入校时,投保学生已全部缴齐在校期间的保险费用,本次直接由学校负责续保即可;续保时间为2017.10.01-2018.09.30.

2、自2015级始,保险费用改为一年一缴,因此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需参加本次保险(2013级建筑学、学前教育五年一贯制和2014级大一入学时未参加保险的学生,也可自愿选择参加2018年的保险)。

四、参保流程

1、上网完善学生个人信息:为保证各单位提供的学生参保信息完整准确,特别是2017级新生,务必组织学生登录学生一体化“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个人页面,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辅导员审核。

2、组织填写附件1信息并提交:学生个人详细信息须以excel格式按要求认真填写,准确无误(所填信息纸质版须由学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留存本单位备查),电子版务必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大学生事务中心2号窗口,以便学校尽快和社保中心确认参保信息。

3、汇款并提交其余相关附件:在社保中心、相关保险公司确认学生参保信息(附件1)无误后,以辅导员所带班级为单位将参保费用分别打到相应指定账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投保费用缴费账号见附件4,学生意外伤害医疗商业保险投保费用缴费账号另行通知),同时填报汇总表(附件2,该表打印后由经手人签字,打印版、电子版同时报送),连同附件3(只报签名后的电子版)报大学生事务中心2号窗口备存(备存的材料须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分管领导签字)。

注:未参保学生填写《2018年未参保学生统计表》(附件3),该表纸质版须有未参保学生本人签字,留存本单位备查,电子版提报我处备案。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学生基本医疗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是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每位学生知晓参保事项,促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要认真学习政策内容,认真组织,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每个学生知晓两种保险的政策利好。要督促辅导员召开专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医保政策,认真、正确地解读,突出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宣传参保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认识到参加医疗保险的好处,感到有帐可算。要从贴近现实的角度进行宣传,让学生知道为什么投保、如何投保、自愿投保、如何理赔、应保尽保。同时利用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平台做好宣传、政策咨询等工作,引导学生应保尽保,按期完成参保登记及缴费工作。

(三)工作细致,限时上报。各学院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学生信息,确保填报信息中的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准确无误,以辅导员所带班级为单位组织填写相关材料、收取参保费用,确保把好事办好,切实维护学生利益。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计表

附件2: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汇总表

附件3:2018年未参保学生统计表

附件4:潍坊学院2018年学生保险(城保)投保相关单位信息一览表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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